【提案申請】113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提案申請及說明會相關事宜

提案說明會資料雲端連結:113就業學程計畫提案說明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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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計畫 調整部分:

※經費總額調整,如公告內容。

※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應由申請補助單位校內專任教師擔任。

※新增協同主持人預算科目,請依規定編列。

※工作崗位總時數調整為不得低於320小時。

※其他詳見更新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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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學年度提案資料如附件,提案請於系統填寫操作,新申請請先申請權限。

(一)首次申請

1.請填寫 附件四:〔系統帳號申請〕青年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使用者帳號申請單(空白)

2.填寫完成簽(章)後,請掃描至 林以硯小姐信箱phoebe@wda.gov.tw

(二) 曾申請112學年度,但無法登入請聯絡計畫收件窗口

(三)計畫提案系統:https://ttms.etraining.gov.tw/YVTR/loginN1.aspx

 

二、計畫書收件截止日:112年1229()1500前將資料繳至大孝館204室職涯發展組。

 

三、需繳交資料:

()申請實務學程模式:(補助款80+學校自籌88,889總計888,889)

1.計畫書  附件一:實務學程模式申請計畫書

2.產學合作契約影本  附件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

3.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計畫書應備光碟1片及裝訂紙本1份,電子檔請寄至計畫收件窗口信箱

5.計畫書封面裝訂顏色(銘黃C311,如附件顏色接近即可),

6.計劃書側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OOOOO(學程名稱)」

 

()申請訓練學程模式:(補助款30+學校自籌33,334總計333,334)

1.計畫書  附件三:訓練學程模式申請計畫書

2.產學合作契約影本  附件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

3.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計畫書應備光碟1片及裝訂紙本1份,電子檔請寄至計畫窗口信箱

5.計畫書封面顏色(銘黃C311,如附件顏色接近即可)

6.計劃書側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OOOOO(學程名稱)」

 

四、填寫規定

1.若簡報註記須由系統填寫,請依規定至系統填寫後列印。

2.經費規劃表:有關 其他(非分署補助項目項目,請務必詳述用途。

 

五、勞動部辦理說明會報名

場次一:新莊場

時間112年10月30日下午14:30-16:30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blW0yM

場次二:文大場(各系須派員出席)

時間112年11月8日下午14:00-16:00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Wv0lQ5

 

六、計畫學校收件窗口:

大孝館204室職涯發展組 陳中正先生 分機12502

Email:czz5@uliv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