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暨所屬單位115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申請計畫,收件至115年3月31日截止,敬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
說明:
一、旨揭計畫之實習生需求名額共計63名,實習期間為115年(以下同)7月1日至8月31日,即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8日前於本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8日前於本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三、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15年度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徵件申請查詢(網址:http://www.culture.ntpc.gov.tw)。
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