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5年度暑期提供設籍高雄市或就讀高雄市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名額一覽表1份,請依需求填具相關申請表,於115年4月10日前函復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高雄市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宿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期間學生保險亦由各校自行負責投保,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
三、本案經各校申請後統計名額,視本府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排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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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各院系所自行申請並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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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