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立美術館115年暑假暨秋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
(一)實習日期與時間統一,無法全程配合者請勿申請:暑假實習:實習日期:自6月30日(二)至8月28日(五)。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秋季實習:實習日期:自6月30日(二)至11月27日(五)。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附件2),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1、暑假實習:
(1)實習日期:自6月30日(二)至8月28日(五)。
(2)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2、秋季實習:
(1)實習日期:自6月30日(二)至11月27日(五)。
(2)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3、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高雄市立美術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二)申請截止日:4月30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立美術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三)公告錄取結果:6月1日前公告於高雄市立美術館官網(www.kmfa.gov.tw)。
二、凡欲參加本館實習者,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並依據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申請登記。申請文件如下:實習申請書乙份。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三、本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為收費停車場,實習期間實習生於此停放汽車需付費,相關付費規定詳本館官網交通資訊:https://reurl.cc/DKzQ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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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