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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保險】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校外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負擔保險費用,以保障學生校外實習期間之權益。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561日決標通知書辦理。臺教技()字第1152301516號函辦理。

二、本案115學年度得標廠商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機關下訂投保之契約期間自11581起至116731日止,保險費用分為「工作型實習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382(每人/一年期)及「一般型實習保險費」669(每人/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轉請參考「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依教育部規定,學校將依實習課程性質辦理投保,無論屬工作型實習或一般型實習,皆應於告知學生相關權益後完成投保。

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詳見新光產物保險網站: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6252&ST=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

操作方式如作業手冊,請務必查看投保注意事項後再行投保。要保單位請填中國文化大學 要保單位簽章請蓋系所圓戳,負責人簽章請蓋系主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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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款時請務必注意選擇匯款虛擬帳戶:95000029903203,台新銀行 建北分行,避免匯錯帳戶。

保險期間

工作型 (僱傭關係)

每人保險費

一般型 (非僱傭關係)

每人保險費

12個月

382

669

11個月

363

636

10個月

344

602

9個月

325

569

8個月

306

353

7個月

287

502

6個月

248

435

5個月

210

368

4個月

172

301

3個月

134

234

2個月

96

167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57

100

1

19

33

諮詢窗口

本校承辦單位諮詢窗口:宋先生
電話:(02)2507-5335 分機 6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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