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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授課注意事項

*若宣布採取遠距授課會先行通知

一、可辦理遠距授課情況:

1.因應天候變化本校宣布遠距教學。

2.因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需另外擇日補課。

3.本校第17、18週彈性授課。(僅限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二、辦理遠距授課需完成手續:

1.E-Mail告知勞動部窗口 陳翰萱 小姐(hanhsuan_chen@nasme.org.tw)課程授課方式異動。

2.提供異動後課程表給予 陳翰萱 小姐(hanhsuan_chen@nasme.org.tw),並於備註欄填寫異動原因。

(如:原訂10月30日課程因康芮颱風影響調整至11月20日並改採線上授課。)

3.收到勞動部窗口回覆同意本次變更。

4.依回覆說明之程序完成課程異動變更。

5.完成課程變更手續方可進行線上授課。

*備註:如為臨時宣布遠距授課,請老師先行E-mail告知勞動部陳翰萱 小姐,請老師務必完成告知程序,方可進行遠距授課,並儘早完成課程變更程序,方可請款。

 

三、遠距授課前準備:

1.請老師提前設定遠距教學平台,並提供當日課程授課平台之連結給 陳翰萱 小姐(hanhsuan_chen@nasme.org.tw),勞動部將進行課堂訪視抽查。

2.請老師知會授課講師並錄下當日課程,以利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參與線上課程之學生事後補課以及勞動部查詢使用。

3.請老師準備課程學習單(學生回饋問卷),並於課程結束後提供學生填寫,作為遠距教學成效評估。

 

四、遠距授課需提供之佐證資料

1.線上點名:學生需完成簽到簽退手續,並請老師進行截圖,截圖的內容需包含:學生簽到、日期、時間等資訊。如有外聘講師,請務必要擷取到講師的畫面。

(1)螢幕截圖不需全員露臉,但截圖中仍需有右下角的日期與時間,以利勞動部查核授課時間。

(2)關於簽到與簽退的截圖,請依照勞動部核定課表的填寫方式進行相關截圖,如果核定的課表是列出3堂課的時段,請老師就截6張圖

(3)截圖時間,請老師們依勞動部核定課表時間,於上課後10分鐘內及下課前10分鐘內進行截圖。

2.上課會議名單:內容需包含出席人數、會議開始與結束時間、會議時間、參與者名單(需有加入及離開時間)等資訊。

3.學生回饋問卷(可用線上問卷,需匯出EXCEL問卷結果總表。)

4.勞動部核定之課表

5.講師領據(活動名稱、時間請務必與課表填寫內容相同,且不可以核銷清冊代替。)

6.請款系統所出之請款申請書、核銷單總表、黏貼憑證用紙、核銷清冊

 

*F附件檔案(含回饋表),請務必下載確認欄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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